第三屆標致汽車設計國際邀請賽參賽規則 法國標致汽車公司(以下簡稱標致),注冊資金171,284,850 歐元,注冊號 B 552 144 503,注冊地址“75, Avenue de la Grande Armée – 75116 PARIS – France”。公司現正舉辦“第三屆標致汽車設計國際邀請賽”,該邀請賽僅限以互 凡年滿14 周歲者均可參加,但以下人員除外:PSA 標致雪鐵龍集團、其它 汽車生產商和EURO RSCG 的員工及其家屬;任何直接或間接參與此次大賽組織 動之人士。 第三條:比賽主題 參賽者須圍繞“為不遠的將來設計你夢想中的標致汽車”這一主題設計并繪 制出一輛汽車,并附上書面介紹一份,闡述其設計理念。 評委會將依據以下幾個主要因素進行評判:設計思路、作品闡述、對標致品 牌價值的理解程度、設計的創新性以及成品的質量。 比賽結束后,標致將按原型比例為最終獲勝作品制作概念車,實車將于 2005 年9 月在法蘭克福國際車展上展出。 第四條:報名期限 參賽者于2004 年10 月15 日至12 月8 日零點期間(法國時間)、以電子郵 件為唯一方式提交的設計作品均為有效作品。 第五條:報名條件 此次比賽只能通過下述互聯網方式報名參加: -標致網站(http://www.peugeot.com) 或比賽專設網站(http://www.peugeotconcours- design.com) -通過標致在各個國家的本地網站 報名者必須通過訪問上述網站參賽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以下資料(請參看網 站相關提示): - 報名表,請按要求填寫; - 設計稿,能代表標致品牌的汽車(.jpg 格式,最多不超過500kb); - 設計理念闡述稿(法文、英文或西班牙文;.txt 格式,最大不超過100kb)。 凡報名參賽者必須填寫表中所有所需信息。不完整、不正確或不符合參賽要 求之人員的報名表將不予接受。 允許每個參賽者提供多份設計作品。 第六條:篩選程序和方法 第一階段: 標致從收到的所有設計作品中選出最多30 份作品,并給全部30 份作品的作 者分別發送一封版權授予條款保證書(該條款與本文第九條中內容相一致)。作 者需在此保證書上簽字并在法國時間2005 年1 月14 日零點之前寄回標致(時間 以郵戳為準),以獲取第二、三階段的參選資格。 未于上述日期(2005 年1 月14 日)前返回的保證書將被視為無效,同時該 作者的參賽資格將被取消。 上述保證書收到后的作品將于2004 年12 月16 日至23 日在標致及其分支機 構指定的網站發布。 第二階段: 互聯網用戶和標致選定的歐洲汽車媒體人士將從最初選出的30 份作品中投 票選出至多10 份作品,驗票后,由標致評委會(該評委員會由富有汽車設計經驗 的標致成員組成,并邀請標致總經理弗雷德里克·圣儒先生擔任主席)公布獲勝 的十件作品。 獲勝的十件作品將于2005 年1 月20 日至27 日在網上發布。 第三階段: 標致評委會將從第二階段入選的10 件設計作品中選出一件大獎作品,以及 第二、三名獲獎作品。獲獎者身份將于2005 年2 月14 日至20 日在標致網站上 公布。其他獲獎者將自2005 年2 月14 日起收到書面通知。 第七條:獎品設置 獎品如下: 大賽第一名,除制作并展出其設計的全比例概念車外,另外: -獎勵總數6000 歐元(含增值稅)的獎金; -邀請其出席2005 年3 月舉辦的日內瓦汽車展至少一天,并承擔單人約200 歐元(含增值稅)的食宿費用,還為其提供從居住地到辦展地的經濟級往返交通 費用,交通方式由標致汽車公司全權決定。 -在2005 日內瓦國際車展上授予其“獅爪”獎章 -邀請其參加2005 年9 月的法蘭克福國際車展,承擔其雙人雙日約400 歐 元(含增值稅)的食宿費用,并提供從居住地到辦展地的經濟級往返交通費用, 交通方式由標致全權決定。 另外,標致已計劃以1:43 的比例生產獲獎作品的汽車模型,這些模型將由 NOREV 公司制作發售(詳見本文第九條:相關產品)。 第二名獎品 -總數3000 歐元(含增值稅)的獎金; 第三名獎品 -總數2000 歐元(含增值稅)的獎金; 第四至十名獎品 -總數1000 歐元(含增值稅)的獎金; 第十一至三十名獎品 -總數300 歐元(含增值稅)的獎金; 進入決賽的第1-30 名選手均將獲得: -內裝1:43 比例的4002 車模(第二屆標致汽車設計國際邀請賽獲獎概念 車,由Stefan Schulze 設計)的禮品盒一個(由NOREV 公司生產),價值約35 歐元 (含增值稅) 為獲獎者提供的獎品僅能以此規則描述的形式給予,不能以任何理由兌換現 金或更換。 所有獎品需于2005 年3 月31 日之前領取,逾期不補。 除以上獎勵,可能還有其它相關獎品,屆時將在比賽過程中通知。 參賽者須知:參加此次大賽的作品由標致公開發表,由此造成的對作品的暴 露,如本規則第九條所述,也包括在授權標致所得的補償之中。 第八條廣告授權 標致汽車設計國際邀請賽的獲勝者授權標致汽車公司在本次大賽及以后的大 賽中出于商業目的在廣告宣傳中使用其姓名、地址和形象。 第九條標致和原創者對設計作品的使用 參賽者保證:參賽作品的原創性,不直接或間接侵犯第三方的權利。 設計方案的使用:一旦參賽,如果其參賽作品在比賽第一階段被選中,該作 品的設計者即自動許可: —其作品將在http://www.peugeot.com 和(或)http://www.peugeot-concoursdesign. com 和(或)參賽國的標致本地網站上公布。評委會將再選出10 件作 品,進入第三階段評審; —在版權使用期內,標致在世界各國有權和可授權對設計作品在本次大賽及 歷屆和來屆設計大賽的相關媒體中進行再制作和再宣傳,但不含購買媒體廣告。 相關媒體尤指:標致新聞發布會、標致網站、標致合作伙伴網站、標致博物館、 標致大街展示櫥窗、標致學院影片、國內國際汽車展、各類電視節目制作、車展 和博物館宣傳資料等。 —30 件設計作品自入選之日起兩年內,經標致允許,可在世界各國的新聞 媒體、電視、網站,以及本次大賽及歷屆和來屆設計大賽的相關媒體中進行再制 作和再宣傳。尤其是下屆“標致汽車設計國際邀請賽”。 對被淘汰的參賽作品,標致不會在超出規定的范圍內使用。其設計者有最終 使用權。 第一階段入選作品和最終獲勝作品版權授予 參與比賽,意味著獲勝者同意在版權使用期內將其使用權授予標致汽車公司 和雪鐵龍汽車公司(標致姊妹公司,擁有標致車輛設計權)。這些權利包括在任 何時候以任何方式對設計方案進行更改、再制作和再宣傳。尤指在法蘭克福汽車 展上展出獲勝者設計的原型概念車。另外,標致汽車公司和雪鐵龍汽車公司有權 根據需要以自身名義自費對獲勝作品設計注冊。獲勝者同意填寫并簽署所有相關 文件。版權授予服從法國法律。 參與比賽,意味著參賽者同意遵從本規則第六條的條款規定,向標致汽車公 司和雪鐵龍汽車公司提供設計版權授予確認。 若入選作品的設計者根據其所在國的法律為未成年人,則在其簽署的版權授 予確認書上,該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亦必須簽字。 參賽者同意將參賽獲獎及因此提升的社會知名度歸功于標致汽車公司,并認 同這是對其將設計授予權和其他權利轉讓給標致的補償。 獲勝者車輛命名 參賽者可對其提交給標致的作品自行命名,但標致擁有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 因對名字進行更改的權利。(尤指命名有重復時)。 如果入選作品沒有命名,標致可為它自由命名。 總之,所有設計者自參賽起即同意:其作品若最后獲勝且作品命名被標致最 終采用,該命名將轉讓給標致汽車公司。 獲勝者同意在收到標致命名授予確認書時予以確認。此外,雙方同意獲勝設 計作品的命名可以以標致名義在世界各國自費進行商標注冊。 相關產品: 標致已計劃以1:43 的比例復制獲獎設計汽車的微縮模型,并由NOREV 公 司生產發售。 標致也有可能生產獲獎作品其它比例型號的模型。本次比賽的獲獎者將準許 標致向生產商提供各種比例的汽車復制模型,當然,獲獎者的姓名將作為該汽車 的設計師印在包裝上。 第十條費用報銷 本次大賽免費參與。因參加比賽所產生的上網費用,經書面申請,可通過銀 行轉帳報銷。申請人須提供本人帳號信息,附書面申請寄至: AUTOMOBILES PEUGEOT DMQ/GRC/INET 69/73 Bd Victor Hugo-93400 SAINI-OUEN FRANCE 報銷標準按每10 分鐘計算,約0.46 歐元。 “權利授予書”的郵寄費用,經書面申請,可通過銀行轉帳按頭等郵件費用 報銷。申請人須提供本人帳號信息。(每人每件參賽作品只能報銷一次) 第十一條個人信息 參賽者的個人信息按照1978 年1 月6 日生效的法律條款規定對“法國信息 和自由國家委員會”公布。 標致及其分支機構對通過比賽獲得的個人信息有獨家使用權。 參賽者有權對輸入的個人信息進行必要的更改或刪除。(法國《信息和自由 法》78-17 第34-40 條,1978 年1 月6 日) 行使此權利,參賽者需提出書面申請,并寄至: AUTOMOBILES PEUGEOT DMQ/GRC/INET 69/73 Bd Victor Hugo-93400 SAINI-OUEN France 第十二條權責 標致汽車公司保留因不可抗力導致的縮短、延長、更改或取消比賽的權利, 并不對此承擔任何責任。同樣,對參賽者不能成功登錄比賽相關網站標致汽車公 司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規則和爭議處理 參與比賽,意味參賽者同意并接受比賽所有規定。倘若有比賽爭議,標致汽 車公司有最終裁決權。 詳情獲得,敬請訪問:http://www.peugeot.com 或http://www.concours-designpeugeot. com,并點擊“規則”。 第十四條語言 因翻譯導致的對英語、西班牙語或其他語言的規則條款產生爭議,以法語文 本為準。 第十五條使用法律 本次比賽以法國法律為裁決依據。 |